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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检查《消法》、《消条》贯彻落实情况  

2008-10-14 10:30:20


     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耀学和副主任张玉策率领执法检查组,在市政府副市长经纬宪的陪同下,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
    上午,检查组在副市长经伟宪的陪同下,分别深入市移动公司、市电业局、北山超市、兴圣天然气公司等公用企业,采取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实地对贯彻实施《消法》、《消条》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检查。 
    下午,检查组在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消法》、《消条》情况的汇报后,充分肯定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消费者维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贯彻实施《消法》、《消条》所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消法》、《消条》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维权意识;要把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要加大对典型案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宣传曝光力度;要加大对农村消费群体的宣传力度,培养农民自我维权意识;要突出重点行业的监管,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习习相关的食品、药品、农产品等;要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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